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 春季招生 ) | ||||||
一、学校全称 | 上海海洋大学 | |||||
二、就读校址 | 校 本 部: 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999号 | |||||
三、层次 | √ 本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 招生专业 | 计划数 | 学费 (元/学年) | 专业说明 | ||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 30 | 5000 | 含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物流工程方向)、食品质量与安全、包装工程 | |||
生物科学类 | 30 | 5000 | 含生物科学、生物科学(海洋生物方向)、生物技术、环境科学 | |||
合 计 | 60 | |||||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 |||||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 无男女比例。 | |||||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 |||||
九、录取规则 | 1. 学校对市最低录取控制线上报考我校的考生分别按专业不超过公布计划数的2倍划定自主测试资格线,资格线上的考生须参加学校自主测试。有关测试内容见本章程中“其他须知”。 2. 根据学校自主测试成绩,分专业划定本校录取资格线。资格线上考生按总成绩(总成绩=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自主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作为自主测试的重要参考。 3. 对于总成绩相同考生,依次比较自主测试成绩、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语数外合计分数)的高低。 4. 学校分专业按总成绩排序确定预录取名单和候补资格名单,候补资格名单人数以不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的50%划定,预录取名单和候补录取资格名单于规定时间内在“上海海洋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上一并公示。 5. 预录取考生和候补录取资格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来我校进行录取报到确认和候补录取资格确认,逾期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对未确认录取报到而产生的计划缺额,将通过已确认候补资格考生名单按总成绩排名依次替补,直至完成计划。 6. 报考我校考生需通过上海市教委规定的全部7门科目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预录取的考生报考时学业水平考试有不合格的,2017年4月补考仍未合格,学校按上海市教委规定取消其预录取资格。因此产生的未完成计划不再补录,转入2017年秋季招生计划。 | |||||
十、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 [2000] 120号)。 | ||||
住宿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 (沪教委财 〔2012〕118号)。 | |||||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 | 上海海洋大学 |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海洋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 |||||
十二、联系电话 | 招生办公室:021-61900607 61900608 61900609 | |||||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 021-61900294 | |||||
十四、网址 | http://www.shou.edu.cn | |||||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校人民奖学金、校专项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六、其他须知 | 一、报考条件 按上海市教委文件规定执行。 二、学校自主测试说明 1.自主测试内容 采取综合面试形式,满分150分。根据专业培养目标,重点考察考生接受专业教育所必需的知识面、学习能力、理解能力、专业发展潜能等。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校测面试的重要参考依据。 2. 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说明 校测专家将根据招生专业自主测试面试内容要求,对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评审,评审成绩计入学校自主校测总分。 无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考生需提供高中阶段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内容详见学校春季招生自主测试面试方案。 3. 自主测试要求 (1)考生按教委规定时间登陆“上海招考热线”(http://www.shmeea.edu.cn)确认参加校测。并于2月28日登陆“上海海洋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jy.shou.edu.cn)”确认参加校测的具体时间并自行打印准考证,逾期未确认,视为自愿放弃校测资格,不予安排校测。 (2)考生须按时参加我校自主测试,未按时参加考试视为自愿放弃校测及录取资格。 三、录取确认要求 进入我校自主测试预录取名单和候补录取资格名单考生以及候补录取的考生名单我校招生网站公示,考生须自行登录我校招生网站查看,公示名单内考生必须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和我校要求进行相关确认报到。逾期不确认报到者视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 四、入学时间 同2017年秋季招生新生同时入校,详见《录取通知书》。 五、按类招生专业说明 入学后第二年在本类别中确定专业。按学校学籍管理条例也可参加全校重选专业。 六、本校春季招生相关信息将适时在“上海海洋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jy.shou.edu.cn)”公布,考生自行查看。 七、其他 上海市春季招生政策请考生登陆“上海招考热线”(http://www.shmeea.edu.cn)查询。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海市教委及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