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海洋大学保送生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19/02/15

 

一、学校全称

上海海洋大学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上海  浦东新  沪城环 路 999 号

三、层次

■本科   □高职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招生专业及人数

2019年招生的所有专业,合计20人。

外语学校推荐的学生只能填报英语、日语、朝鲜语专业。

六、外语语种及

       体检要求

 1. 除日语及朝鲜语专业外,其他专业只招高中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2.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七、报名资格要求及

        报名办法

 

1.报名条件:

(1)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集训队成员;

(2)省级优秀学生;

(3)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推荐的优秀学生;

2.报名截止时间: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3月2日;材料寄达时间2019年3月5日(以邮戳为准),逾期未寄达视为自动放弃。

3.报名方式:

①登陆“上海海洋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jy.shou.edu.cn/)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②报名后生成的表格贴上本人近期一寸照片,并加盖所在学校意见及公章后,附符合保送生条件的相关材料复印件、高中成绩单,在规定时间内寄至上海海洋大学招生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4.寄送方式:通过邮局寄送的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

邮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999号学生事务中心201室

收件人:上海海洋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01306

联系电话:021-61900607

请在快递上注明保送生报名材料

八、测试科目

1.英语: 所有考生参加;2.英语口试: 报考语言类专业考生参加

3.数学:报考非语言类专业考生参加

九、报到、测试时间                及地点

1.报到时间及要求:

(1)报到时间:2019年3月16日(星期六)14:00-16:00

(2)报到地点:上海市临港新城沪城环路999号上海海洋大学学生事务中心大厅。

(3)考生报到时须提交的材料:

    ①身份证、学生证原件;

    ②符合教育部保送生条件的获奖证书原件或相关证明原件;

    ③与报名表一致的照片2张。

    初审合格名单将于2019年3月8日在 “上海海洋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

2.测试时间安排: 

2019年3月17日(星期日) 上午9:00~11:00    英语     

2019年3月17日(星期日) 下午13:00~15:00   英语口试、数学

十、选拔程序和录取办法

1.考生必须通过我校组织的保送生选拔测试;

2.学校按照招生计划,依据考生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3.预录取学生名单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经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审核后正式录取。正式录取名单通过我校招生网站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查询;

4.录取的考生必须按规定参加所在省的高考报名,且填报我校志愿。

十一、投诉、监督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投诉监督电话:021-61900294  

十二、收费标准

1.报名、考试费:

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26元/科。(沪价费〔2006〕005号、沪财预联〔2006〕1号)

2.学 费:

⑴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沪价行 [2000] 120号);

⑵特殊热门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500元(沪价行 [2000]120号);

⑶中澳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5000元;(沪教委财 [2005] 34号)

3.住宿费: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 [2012]118号)。

十三、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海洋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海洋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十四、联系电话

上海海洋大学招生办公室 021-61900607

十五、学校网址

http://www.shou.edu.cn

十六、资助学生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31项奖学金、10项助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七、其他须知

1. 报考资格审查合格名单、校测成绩、预录取公示名单在“上海海洋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jy.shou.edu.cn/)查询;

2. 我校保送生招生工作,严格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3.本章程由上海海洋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