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海洋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23/02/16浏览次数:121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章程

一、校全称

上海海洋大学

二、就读校址

新生就读校区为临港新城校区,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999号。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校名称

上海海洋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海洋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六、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海洋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决策机构,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海洋大学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的本科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

项目

计划

田径

30

合计

30

1. 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享受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资格的6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参加2023年统高考并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65%9人;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参加 2023年统一高考并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 15 人。

2. 招生项目

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标枪(男子)、标枪(女子)。

二级(含)以上运动员:100米(女子)、200米(女子)、400米(男子)、800米(男子)、1500米(男子)。

3. 录取就读专业为行政管理专业。

八、选拔对象

一、 报名资格

报名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选拔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参加高考报名并获得高考报名号。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的运动项目一致。同时,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

2. 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二、 报名办法

考生须在我校规定网站报名,同时邮寄报名材料。报名期限为20232月21-28日。未在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或未寄送材料者均视作报名无效,寄送材料的日期以寄出邮戳为准。

1. 网上报名

考生“上海海洋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s://zsjy.shou.edu.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高水平运动队报名】完成报名。

2. 邮寄材料

1) 网上报名系统生成打印的《上海海洋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需加盖就读学校公章);

2)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

3) 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须含证书编号);

4) 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下载的运动员等级证书。下载路径: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体育招生→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

5) 与运动员等级证书上的比赛相一致的比赛秩序册和比赛成绩册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加盖体育局竞赛处或就读学校公章);

6) 获奖证书复印件;

7) 学校或运动队推荐书原件(内容必须包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运动项目、学生所在学校、运动等级、获奖比赛名称、比赛时间等信息)

8)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盖章)的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寄送方式:使用EMS或顺丰快递

收件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999号

收件人:上海海洋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收件电话:13162118265021-61900607

邮编:201306

注:请在封面考生姓名和高水平运动报名材料”。

三、 资格审核

我校根据报名人数、学生学习情况、运动水平和运动队建设需要等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名单将通过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请考生自行查看。

九、选拔方式

文化课要求与专业测试选拔方式如下。

一、 文化课要求

1. 文化课单招考试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考生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报名、考试时间及相关事宜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体教联盟APP”公布信息为准。

2. 统一高考未获得文化课单招资格的其他考生须参加2023年全国统一高考。

二、 体育测试

田径项目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测。考生应按教育部规定,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进行注册报名,报考志愿为“上海海洋大学”。全国统测报名、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以国家体育总局公布信息为准。

十、录取规则

一、 参与录取的资格

考生全国统测成绩须达到《田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2021版)》(体竞字〔2021131)中相应的等级标准,未达标者将不予录取。

二、 排序规则

1. 一级(含)以上运动员与二级运动员考生分别排序。

2. 我校根据考生国家统测的成绩评分,择优录取。统测成绩同分排序规则按《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3版)》执行。

3. 不同小项统测成绩评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考生的运动员等级证书成绩评分、近三年该项目比赛最优成绩评分,评分仍相同的由我校根据运动队建设情况等讨论决定。

三、 优惠政策规则

我校根据考生专业测试成绩择优给予相应的优惠录取政策,并按教育部和上海市有关规定公示。获得优惠政策并通过公示文化课达到相应要求者,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具体规则如下:

1) 享受文化课单招政策获得文化课单招资格的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考生,达到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统一划定的文化课最低线即予以录取。

2) 享受本科第二批次控制线65%政策:未获得文化课单招资格的考生,参加统一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即予以录取

3) 享受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政策:未获得文化课单招资格的考生参加统一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即予以录取。

注: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考普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四、 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生源省份教育考试院和校公示通过后录取。

五、 如各省份对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有其他要求的,按各省份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隐瞒病情病史我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5000/年(沪价行〔2000120号)

如有政策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住宿费标准

1200/(沪教委财〔2012118号)

如有政策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严格执行国家和上海市学生资助相关规定,被我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我校还设立30项奖学金、10项助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监督电话:021-61900294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 https://www.shou.edu.cn

招生办官网: https://zsjy.shou.edu.cn/

体育部官网: https://tyb.shou.edu.cn/

本科招生咨询021-619006076190060861900609

体育部咨询021-61900668

十六、其他须知

1. 学生所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若因考生提供的材料错误、失真、缺失而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 考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含专业水平复测),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3. 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须签订培养协议,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同时享有相应权利。

4. 报考资格审查情况、预录情况等信息可上海海洋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s://zsjy.shou.edu.cn/)查询。

5. 我校高水平运动招生工作,严格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本章程由上海海洋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