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海洋大学春季招生自主测试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3/01/28浏览次数:8173

一、 指导思想

为做好我校2023年春季招生(以下简称“春招”)自主测试(以下简称“校测”)工作,保证此项工作公平、公正,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52号)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231号)文件精神,不断深化教育评价综合改革,结合我校春季招生专业特点,特制定《上海海洋大学2023年春季招生自主测试工作方案》。

二、 招生专业及人数

专业

培养层次

学制

计划数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本科

4年

20人

生物科学类

本科

4年

20人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本科

4年

20

三、 组织机构与工作流程

学校成立春季招生考试工作组,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教务处处长任副组长,领导春招校测工作。春招校测设立命题组、考务组、录取工作组、安保组、防疫组,共同开展春招校测相关工作。

考生流程:考生进校→ 考生报到 → 首次验证 → 随机抽签 → 再次验证 →

             进入考场1 → 抽取试题 → 考生准备 → 考生答题 → 第一部分结束 →

             进入考场2 → 抽取试题 →考生准备 →考生答题 → 第二部分结束。

工作流程:命题→ 实施校测 → 专家评分 → 校测成绩移交招办 → 招办录取。

四、 工作原则与工作纪律

春招校测主要考察考生学科特长基础,注重考查学生的素质和能力。学校充分发挥学科专家的作用,探索完善、科学、有效、简便及规范的测试与评价方式,确保考试选拔的客观、公正、科学。

学校严格考试管理,细化完善命题制卷、考试组织、面试评分、安全保密、监督管理等办法,严防营私舞弊。对专家(命题教师及面试官)名单、面试官分组、考生面试顺序抽签“三随机”,严防暗箱操作。考前,学校对校测相关人员进行相关教育及培训,签署考试安全责任书。凡与考生之前有亲属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人员须提前主动报告并申请回避,不得参与本次春季招生的命题与面试工作。相关人员可主动提出回避,也可应考生合理要求进行回避,缺额由候补面试官及候补秘书进行替补。对未按规定报备、回避的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考生应仔细阅读《考生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面试全部在标准化考场进行,考场内屏蔽无线信号。学校将通过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考生身份认证,对面试进行全程录像并保存备查。

五、 校测时间及地点

1. 校测时间

校测安排在2023225-26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共4个考试时段。

考生须在2023216-17日(详见学校网站通知)登陆“上海海洋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s://zsjy.shou.edu.cn) ”,选择参加我校校测的具体时间、打印准考证、阅读考试须知。

如果考生同时报考我校多个专业且均获得校测资格,则须分别选择参加校测的时段(不能为同一时段)。如有未在规定时间内选定参加校测的时间者,视为校测缺考。

2. 校测地点

      上海海洋大学(上海浦东新区临港新城沪城环路999号),详见准考证。

3. 特别提示:

1) 考生须按确认的校测时间参加考试,考试前45分钟进场报到,抽号确定面试顺序,考试正式开始后不得入场,逾期未到视为放弃考试。

(1) 考生凭身份证件、上海海洋大学2023年春季招生考试准考证,从学校1号门(沪城环路999号)进校,按指示路径直接到第二教学楼参加考试。

2) 防疫提示:

1)考试当天考生合理选择交通方式出行,并做好途中防护措施。车辆及陪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区,不在校区门口聚集。

2)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安检时短暂取下口罩,面部识别结束后立即戴上。

3)考生进校后须按指定路线前往考场,考试结束后沿原线路离校,不得在校区内逗留。

4)考试过程中,如出现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工作人员,由现场医务人员进行妥善处置。

5)考试当天学校不提供午餐,考生可自行携带随身方便食品(学校提供饮用水)。

六、 校测内容及面试方式

1. 校测内容

1) 知识面;

2) 学习能力;

3) 理解能力;

4) 专业发展潜能;

5) 高中综合素质评价。

2. 面试方式

1) 考生表述

2) 考生按考题回答问题

3) 考生与考官会话交流

3. 校测成绩构成

总分150分,其中知识面(综合素质)35分,学习能力35分,理解能力35分,专业发展潜能35分,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10分。

说明: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以“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基本信息作为材料,学生不单独向我校提供综合评价材料。若考生无综合素质评价信息,须提交《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信息采集表》。考生提交的《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信息采集表》的内容须经就读中学核验属实并加盖公章,学生扫描后在217日前发送到指定邮箱:zsb@shou.edu.cn

七、 相关提示

1. 学校将通过招生网站公布进校安排(如需)、面试资格线、面试成绩、录取信息等招生相关信息,网址为https://zsjy.shou.edu.cn,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招生网站动态,按要求做好考前准备、信息登记、信息查阅等。

2.列入我校预录取与候补录取资格名单的考生须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要求来我校进行相关录取专业信息登记。

八、 监督途径

我校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21-61900294。


附件: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信息采集表.docx